社会责任
中国电子电路行业职业道德准则
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规范行业行为,加强行业自律,维护从业人员权利,保障企业合法权益,提高我国电子电路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,提高行业企业科技创新水平、产品质量和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协会章程,特制订本准则。
第二条本准则所称电子电路行业包括印制电路PCB、覆铜箔板CCL等原辅材料、专用设备以及部分电子装连SMT和电子制造服务EMS的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单位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。
第三条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本准则的制订、修改、监督、检查实施工作和相关的管理工作。
第四条行业内从业人员要热爱国家,遵纪守法,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,做到依法从业,安全生产,令行禁止,恪尽职守。
第五条行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诚信为本,坚持公平交易原则,重合同、守信誉,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,真诚对待用户,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,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,决不损害用户利益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。
第六条坚持质量第一,严格生产管理。积极宣贯相关国内外技术标准,树立品牌意识,努力追求一流的服务、一流的质量、一流的信誉,多出精品,不粗制滥造,严把材料质量关。
第七条坚持创新发展,树立全方位的创新意识。包括思维创新、观念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技术创新、文化创新和服务创新,注重学习并应用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工艺,不断优化设计和产品。
第八条坚持奉献社会,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。有事业心和责任感,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,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、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;廉洁自律,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。
第九条坚持团结协作,良性竞争。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,交流经验,扩大合作,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,形成合力。
第十条坚持以人为本,加强职业道德建设。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生产积极性,鼓励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,重视人才培养,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职工教育,建设企业文化,铸造企业精神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第十一条坚持清洁生产、节能减排。树立社会责任意识,注重节能减排、综合利用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,实现社会和谐发展。
第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